服務對象有哪些?

經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2級以上者,並符合下列之一
1、65歲以上老人
2、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3、失智症者
4、失能身心障礙者
5、急性後期照護(PAC)失能者

長照服務三大申請流程


申請管道A:撥打1966長照專線
➤ 撥打方式:手機或市話皆可直撥「1966」,前5分鐘免付費。
➤ 需要準備資料
1、被照顧者的姓名、年齡、居住地址等基本資料及狀況
2、主要照顧者/聯絡人的姓名、電話
打1966「後」,會發生什麼事?
  透過語音選單,將轉接到縣市的照管中心,中心人員會協助了解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只要符合資格,中心將派照管專員到家評估,依照顧對象的需求量身定做照顧計畫,並與家屬說明政府補助額度,找到最合適的長照資源。

申請管道B:親自洽詢住家附近照顧管理中心
可先撥電話與照管中心聯絡,確認好相關資訊後再前往洽詢。
各縣市照管中心聯絡簿(表):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聯繫窗口 衛福部 長照專區(1966專線)

申請管道C:長照出院準備服務
截至114年底計242家醫院參與長照出院準備服務,也可以詢問醫院護理站是否有提供這項服務。
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

長照服務人員介紹

1、照顧服務員(個案生活照顧)
  提供個案日常身體照顧,包含翻身、餵食、沐浴、扶持上下床、服藥等。

2、照顧管理專員(評估失能狀況)
  評估失能狀況、核定政府補助額度、調配照顧內容、撰寫照顧計畫。

3、個案管理員(連結長照服務)
  討論及調整照顧計畫、連結長照服務、追蹤服務品質、擔任申訴管道。

4、長照醫生(居家失能個案健康管理)
  連結照顧計畫、個案健康與慢病管理、居家醫療、居家安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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