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專線 (08:30~17:30) 服務專線 (08:00~17:00)
1、服務理念
為讓長輩能夠居住於自己熟悉的社區環境中並獲得妥善照顧,且使子女能夠安心就業、獲得喘息機會,
本會辦理社區型日間照顧服務,白天長者透過家人或本會交通車接送至日照中心接受生活照顧服務,促
進社會參與,晚上仍可在家享受天倫之樂。
2、服務目標
(一)針對失能與失智者設計之日間照顧硬體環境,提供安全、自由的活動空間。
(二)以在地化為目標,提供家庭式、小單元之照顧空間,使其在社區中即可接受照
顧服務。
(三)提供照顧者、家屬實質協助,舒緩家庭照顧者心理與照顧壓力。
(四)運用並提供本會相關資源,支持家庭照顧者持續照顧其長輩
3、服務項目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
基準,包含全日及半日(BB01-BB14)、社區式協助沐浴(BD01)、社區式交通接送(BD03)。
提供以下服務內容:
1.生活照顧:針對日常生活上所有事務的協助,包括餐食、口腔清潔、喝水、行走、穿脫衣褲、如厠等。
2.生活自立訓練。
3.健康促進。
4.文康休閒活動:透過規律的作息安排與活動參與,可維持失能/失智長者較 佳功能,舒緩問題行為,並增進
長者與家屬的生活品質。
5.提供或連結交通服務。
6.家屬教育及諮詢服務。
7.護理服務。
8.復健服務/輔具服務:針對行動不便由專業物理治療師協助個案進行輔具訓練移位技巧教導被動肢體關節活
動、輔具使用方法等服務。
9.營養餐食:設置簡易廚房,可提供中心長者內長者餐飲服務,以及社區獨居長者送餐服務。
10.午間休憩。
4、服務規模
(一)服務對象
1.經本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後,實際居住於本縣,未聘僱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 顧津貼補助,因身心功能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為限(不適用於長照住宿
式機構之服務使用者)。
2.65歲以上老人。
3.失能身心障礙者。
4.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5.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者。
6.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需協助且獨居之老人。
7.經審不符長照需要等級,民眾願意自費負擔申請日間照顧受服務者。
(二)服務區域(以日照中心至長照需要者住家距離10公里內)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
(三)長照需要者住家10公里內依照支付制度收費100元/趟,若超過10公里者以120元/趟。
(四)服務時間:
全日: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下午17:00(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半日: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五)人數及需求評估
服務人數 : 36人
5、服務流程
向花蓮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由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符合資格條件補助者,並檢附長者3個月內健
康檢查報告。
聯絡資訊 : 花蓮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電話:(03)822-6889
6、收費標準
由長照中心 評估等級 | 衛福部給付訂價,按實際使用情形計費 | ||||||
日照/全日(天) | 日照/半日(天) | 交通/(趟) | 沐浴/(次) | ||||
第2級 | 675 | 全日型服務時間至當日17點結束,因故無法準時將丙方接回、或要求延長托顧時間者,自當日17點30分起加收超時延托費用200元/時,不足1小時仍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 340 | 上半日服務自當日12點30分起算延托 、中半日自當日14點30分起算延托、 下半日自當日17點30分起算延托。 | 100 | 200 | |
第3級 | 840 | 420 | 100 | 200 | |||
第4級 | 920 | 460 | 100 | 200 | |||
第5級 | 1,045 | 525 | 100 | 200 | |||
第6級 | 1,130 | 565 | 100 | 200 | |||
第7級 | 1,210 | 605 | 100 | 200 | |||
第8級 | 1,285 | 645 | 100 | 200 |
<<<<<<<<<<<<<<<<<<<<<<<<全日>>>>>>>>>>>>>>>>>>>>>>>>>>
失能等級 | 日照服務全日(元) | 民眾自費(元) | ||
一般戶(16%) | 中低戶(5%) | 低收(0%) | ||
2級 | 675 | 108 | 33 | 0 |
3級 | 840 | 134 | 42 | 0 |
4級 | 920 | 147 | 46 | 0 |
5級 | 1045 | 167 | 52 | 0 |
6級 | 1130 | 180 | 56 | 0 |
7級 | 1210 | 190 | 60 | 0 |
8級 | 1285 | 205 | 64 | 0 |
<<<<<<<<<<<<<<<<<<<<<<<<半日>>>>>>>>>>>>>>>>>>>>>>>>>>
失能等級 | 日照服務全日(元) | 民眾自費(元) | ||
一般戶(16%) | 中低戶(5%) | 低收(0%) | ||
2級 | 340 | 54 | 17 | 0 |
3級 | 420 | 67 | 21 | 0 |
4級 | 460 | 73 | 23 | 0 |
5級 | 525 | 84 | 26 | 0 |
6級 | 565 | 90 | 28 | 0 |
7級 | 605 | 96 | 30 | 0 |
8級 | 645 | 103 | 32 | 0 |
日照喘息服務 |
全日 |
1250元(一般戶自負16%:200元/中低自負5%:62元) |
半日 |
625元(一般戶自負16%:100元/中低自負5%:31元) |
社區式交通接送:10公里內依照支付制度收費100元/趟,超過10公里者以120元/趟收費,
若超過支付制度給付的自費部分每趟80元,陪同者一律每趟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