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專線 (07:30~17:00) 03-8462268
◉ 服務理念
為讓長輩能夠居住於自己熟悉的社區環境中並獲得妥善照顧,且使子女能夠安心就業、獲得喘息機會,本會辦理社區型日間照顧服務,白天長者透過家人或本會交通車接送至日照中心接受生活照顧服務,促進社會參與,晚上仍可在家享受天倫之樂。
◉ 服務特色
㈠ 針對失能與失智者設計之日間照顧硬體環境,提供安全、自由的活動空間。
㈡ 以在地化為目標,提供家庭式、小單元之照顧空間,使其在社區中即可接受照顧服務。
㈢ 提供照顧者、家屬實質協助,舒緩家庭照顧者心理與照顧壓力。
㈣ 運用並提供本會相關資源,支持家庭照顧者持續照顧其長輩。
◉ 服務內容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包含全日及半日(BB01-BB14)、社區式協助沐浴(BD01)、社區式交通接送(BD03)及喘息(全日&半日)、短照(全日&半日),提供以下服務內容:
生活照顧:針對日常生活上所有事務的協助,包括餐食、口腔清潔、喝水、行走、穿脫衣褲、如厠等。
生活自立訓練。
健康促進。
文康休閒活動:透過規律的作息安排與活動參與,可維持失能/失智長者較 佳功能,舒緩問題行為,並增進長者與家屬的生活品質。
提供或連結交通服務。
家屬教育及諮詢服務。
護理服務。
復健服務/輔具服務:針對行動不便由專業物理治療師協助個案進行輔具訓練移位技巧教導被動肢體關節活動、輔具使用方法等服務。
營養餐食:設置簡易廚房,可提供中心長者內長者餐飲服務,以及社區獨居長者送餐服務。
午間休憩。
◉ 服務規模
㈠ 服務對象
經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後,實際居住於本縣,因身心功能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為限(不適用於長照住宿式機構之服務使用者)。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失能身心障礙者。
日常日活需要他人協助的獨居老人或衰弱老人。
民國114年9月1日起,放寬聘僱外籍看護工之被照顧者家庭於原核定額度下適用社區式照顧服務:鑑於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服務屬一對多社區照顧服務模式,有助長照個案透過社會參與減輕或延緩失能失智狀況,爰放寬此類長照個案可在原核定額度下使用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服務。
※民國115年1月1日起實施長照3.0服務,未滿50歲的失智症患者以及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對象。
㈡ 服務區域: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秀林鄉。
㈢ 長照需要者住家10公里內依照長期照顧申請及給付辦法收費標準115元/趟,若超過10公里者每10公里加收新台幣10元/趟,以此類推。
㈣ 服務時間:
全日:每週一至週五上午7:30-下午17:00(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半日:每週一至週五上午7:30-12:00/下午12:00-17:00(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㈤ 服務人數30人。
◉ 服務流程
向花蓮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由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符合資格條件補助者,並檢附長者6個月內健康檢查報告。
聯絡資訊:花蓮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電話:(03)822-6889
◉ 收費標準
◉ 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證書